关于公示《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造阶段)》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0-06-14 【字体:大中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需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信息公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供社会各界关心徐大堡核电项目建设的公众浏览查阅。公示期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9日(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
建设规模: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
建设地点: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镇方安村东南侧
工程概况:2018年6月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的共同见证下,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徐大堡核电站机组框架合同》。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参考已建成的俄罗斯列宁格勒核电站二期工程,核岛采用俄罗斯设计制造的AES-2006(VVER-1200)型反应堆装置,该堆型是在VVER-1000机型150堆年运行经验的基础上改进设计而成,增设了非能动安全系统,满足《欧洲用户要求文件(EUR)》要求,是目前世界上最具有代表性、最早建成投产的三代核电技术。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按照核安全法规HAF102及“十三五”新建电厂核安全要求,结合概率安全分析、在建机组安全分析报告审评中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案、国内外同类机组运行经验反馈等,进一步提高了机组的安全性,与国内近期开工的同类型机组安全水平相当。本工程计划于2021年10月1日开工浇筑第一罐混凝土,3、4号机组建设间隔10个月,单台机组的建设工期65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公众参与专门网页:http://www.cnnp.com.cn
联系电话:0429-599068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
传真:0429-5991111
Email:shaodi@cnnp.com.cn
通信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滨海大道100号
邮政编码:1250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四、征求意见公众范围及公开方式
根据相关法规及本项目环境影响特点,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辽宁徐大堡核电厂半径15km范围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点开《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进行浏览查阅。或至辽宁徐大堡核电厂15km范围内的镇政府或村委会借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谢谢您的参与和合作!
附件:《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征求意见稿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