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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建造阶段)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需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信息公开。

  现将《福建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征求意见稿全本进行公示,供社会各界关心福建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项目的公众浏览查阅。具体公告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致电或致函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福建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征求意见稿全本,也可通过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至建设单位申请,涉密内容按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联 人:林静仪

  联系电话:0596-8550357

  电子邮件:linjy02@cnnp.com.cn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高洋路519号漳江核苑5号楼党群工作处

  邮编:350300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范围为福建漳州核电厂3号机组反应堆为中心,半径15km的地域范围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疑问或建议的意见,建设单位也将认真听取和处理。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告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以(一)中的地址通过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建设单位,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下载附件1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512日至2022527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2:福建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