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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运行阶段)第一次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2 【字体: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运行阶段)第一次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要求,现对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海南昌江小堆示范工程项目”)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并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

建设性质:扩建工程

建设规模:建设一台多功能模块式125MWe的ACP100小型压水堆机组。

厂址位置:海南昌江小堆示范工程项目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厂址东北距海口市约160km(直线距离,下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km,西南距东方市约48km,东距儋州市约71.9km,东南距昌江县城约27km,东北距海头镇约8.8km,西南距海尾镇约8.9km。

建设内容:本项目与海南昌江核电厂毗邻,处于同一厂址,按照中核集团同一厂址、大小堆共用、共建原则和要求,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全面负责海南昌江小堆示范工程项目的生产准备和建成后的生产运维工作。ACP100在现有成熟的压水堆核电技术的基础上,采用“非能动”的安全系统和“一体化”反应堆设计技术,其安全性达到第三代核电技术水平,关键设备设计寿命60年,开工建设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计划于2025年投入运行。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能源政策、符合海南省电源建设方针、符合海南省工业结构和布局,有利于保持海南省优良的环境质量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现有环境工程保护情况:海南昌江小堆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现场施工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工作,尽可能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对周边大气环境、海域等的影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建设了三废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辐射环境监测设施等配套系统。1、2号机组在其运行期间进行流出物排放监测和环境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法规要求。未发生异常排放,周边环境介质中放射性物质的含量和环境γ辐射剂量率处于本底水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核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受托建设管理单位: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鹤峤

联系电话:17789807559

传真:0898-26927001

Email:zhanghq01@cnnp.com.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昌江县1208信箱

邮政编码:57273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单位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1.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100840

地址:北京840信箱,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堆工所

传真:010-88022959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海南昌江小堆示范工程项目运行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将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HJ808-2016)的要求进行编制。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对本信息公告以及本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通过(二)中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并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